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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國內尚無共融式遊戲場的設置原則或標準,參考國外設計原則,共融式遊戲場應具備下列七項條件:

  1. 公平(be Fair):遊戲場應能促進所有人公平使用。
  2. 融合(be Included):排除空間障礙,使空間可供不同人使用。
  3. 聰明(be Smart):創造簡單、直覺性的空間,幫助人們從遊戲獲得成長。
  4. 獨立(be Independent):設計一個促進獨立探索和參與的環境。
  5. 安全(be Safe):遵循安全規範,並保障參與者情感與精神安全。
  6. 積極(be Active):提供促進社會互動、合作與身體能力的活動。
  7. 舒適(be comfortable):符合社群與使用者的多樣需求。